-2026-
03/06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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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名警花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广大妇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聚力建支点、实干开新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决定,授予刘光菊等10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董凌莉等90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江南分中心等70个单位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我市张琼(团风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黄培英(麻城市人民法院黄金桥法庭庭长)被评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