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1/2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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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女子不如男:“小法官”的“大担当” --记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霞同志先进事迹
(通讯员:汪建民、裴廷雪)“形象好、气质佳、口齿伶俐,庭审驾驭稳、法律用语专业到位”,这个女法官、审判长真不简单,2019年11月18日,现场旁听洪建国等22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庭审的观众,以及线上观看网络直播86万余人纷纷为她点赞。
今年43岁的周霞,1996年6月从黄冈师范学院政法系毕业后,进入麻城市人民法院工作,如今已有23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历任刑庭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麻城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近年来,先后主审、协作审理了七千余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主动请缨专攻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先后担任审判长,主审了被告人戴刚等15人、被告人罗铿洋等11人、被告人洪建国等22人共三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案期间从不喊苦抱怨,吃住在办公室,每个案件都用心阅卷、核对事实、审查证据,以扎实工作实绩赢得领导、同事、群众的称赞。
被告人戴刚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是麻城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等14个罪名41起犯罪事实,涉及15名被害人。庭审前,她加班加点对证据及证实内容,进行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并根据“审查一部分,解决一部分”的原则,多次召集律师和公诉机关,召开庭前会议,确保庭审顺利有序进行。开庭审判时,她引导控辩双就案件争议焦点逐一进行调查、辩论,严格规范执行庭审中的各类诉讼程序,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各类诉讼权利,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原本预计4天庭审在2天内顺利审结,从开庭到宣判仅用9天时间,她连续7个昼夜写出173页达11万余字的裁判文书,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将戴刚案排第二位进行公布,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官担当。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周霞同志不墨守成规、不固步自封,针对案件的各自特点,勇于尝试,司法实践中亮点频现。
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为积极落实最高院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三项规程”,在审理戴刚一案中,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围绕该案是否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的四个特征,充分交换意见,合议庭通过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罪构成特征及其与个罪之间的联系,准确评判定罪量刑,做到不枉不纵,对庭前会议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庭审重点,使庭审更有针对性,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提高了庭审效率。
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程序,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归案后认罪认罚的,依法适用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审理被告人罗铿洋、王仕兵涉黑一案中,周霞加强与检察、公安、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工作衔接,针对部分被告人认罪,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事实,大胆适用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鼓励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罪,积极改过自新,又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案件一审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服判息诉。
首次探索适用分案审理。在审理被告人罗铿洋、王仕兵涉黑一案中,罗铿洋在审查起诉环节因急性心梗送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在案件移送起诉后被告人罗铿洋仍在治疗状态,其健康状况不适宜出庭接受审判。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周霞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罗铿洋涉黑一案中止审理,对其他涉黑案10名被告人进行先行审理,并根据被告人罗铿洋身体健康状况,及时恢复法庭审理,两个案件在同一天一并作出判决。该案开创了组织、领导者分案审理的先例之河,体现了法官的司法智慧和能动司法,案件宣判后,组织、领导者罗铿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罗铿洋认罪服法。
红霞光照铺满天,定让黑恶无处藏。她始终坚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仰理念,凭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周霞带领审判团队在扫黑除恶新战场上表现突出,被评为麻城市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麻城市“正义之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黄冈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湖北省涉烟案件先进个人,被荣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其撰写的论文多次在省院获奖,其撰写的裁判文多次在黄冈市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