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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2019-

09/03

12:07

编辑:赵兆、钟瑜、吴哲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重大非法采砂案团伙

 

近日,长航公安分局武穴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涉案27人的非法采砂案,该团伙在长江流域武穴、富池段非法采砂过万吨,该案是武穴长江河道首例江砂盗采案。案发后,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办案,为下一步该案的批捕和起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8526日凌晨,长江上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一个由27人组成的非法采砂团伙带着多艘采砂船,2艘吊机船和1艘万吨运输船在阳新富池和黄冈武穴的交界处大肆采砂。该作案团伙特意选在凌晨和节假日作案,以避开了执法人员的巡逻。该案犯罪分子为了节约时间,在采砂的同时,还利用吊机船,当场将盗采的江砂转运至运输船上,然后运离盗采现场,形成采、转、运“一条龙”的盗采流程。如此强的反侦察能力,给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

案发后,武穴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检察长饶志东为组长,带领侦监部业务主任陈杰勋等两名检察官先后多次到长航公安分局引导侦查,并就该案存在的问题和后期侦查的方向提出了多项指导意见,全部被侦查机关予以采纳。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对该案的提前介入,为该案后续的侦查、批捕、公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后,长航公安分局正式向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快审快捕,三日内将该案审结完毕。经审查,依法将王某、蒋某某等10人批准逮捕,3人因涉嫌职务犯罪已移送其他部门处理,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该案办案检察官张豪表示,非法采砂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非法采砂会破坏水体、堤岸,严重威胁长江生态和堤防水利防洪设施安全。而武穴市作为一个沿江城市,在中央提出的长江大保护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要为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期盼,全面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快捕快诉机制,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自今年元月以来,武穴市检察院共批捕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18人,有效保护了长江生态。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